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现对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金斗乡副乡长范云飞对危房改造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范云飞担任大泉源乡副乡长分管乡建工作期间,在大泉源乡新设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过程中,村民危房改造未达标便被验收通过。范云飞对分管工作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科科员于彦力违规参与经营问题。2011年,于彦力任通化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科科员期间,该科室负责全县塔吊安装、租赁审批工作。于彦力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塔吊2台违规开展租赁经营活动,于彦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四棚乡水管所站员赵成文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赵成文任四棚乡水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虚假手段,违规承揽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后管护工程,交由其儿子赵某某组织实施并在工程所在村集体账户提取管护费10.24万元。赵成文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快大茂镇新开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福堂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问题。1999年至2018年,李福堂任快大茂镇新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明知其长子李某某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缴纳本村土地承包租金过程中偷减租金共计0.66万元,未予纠正,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同时李福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果松镇杉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臧奉明乱收费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臧奉明任果松镇杉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向本村11户村民收取费用0.96万元,用于支付村民代表误工费和日常办公。同时臧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主题教育实践性,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相关要求,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切实把整治和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形成有力震慑,努力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