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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通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5

年终将至,为持续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刚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王刚任县水管总站站长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负责人期间,私自驾驶县防办公务车辆,并载乘他人,先后到英额布水库和快大茂镇赶马河村处理个人事务,王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时吉柏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7月,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时吉柏签订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承诺书》,承诺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同年8月,时吉柏与其妻子在通化县顺合喜宴饭店为其子违规举办“升学宴”,招待宾客100余人。其中违规收受除亲属外人员礼金共计人民币2.15万元,目前违规收受礼金已全部退回,时吉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自我约束,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工作态势,既关注易发多发老问题,又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之以恒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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