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中共通化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通化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6人,列席122人。
县委书记孙继民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我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20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张巍同志代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所作的《提升监督能力 提高治理效能 为推进新时代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孙继民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出明确要求,为开展好今年各项工作提供了遵循、确定了目标、明晰了方向,体现了县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严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力实施“红色雷霆”工程,深化“四不一乱”专项整治,在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确定的“1133”思路举措:明确“一个目标”,就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实现新时代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推动新时代通化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三项重点”,就是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深化“三个统筹”,就是统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统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第一,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职、担当作为,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聚焦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十大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融资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第二,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跟进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事。
第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确保监督体系协同高效。主动为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升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协助引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第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严在日常,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决策科学和执行坚决的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使纪检监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界限、宽严尺度和社会影响,用纪法“两把尺子”衡量,避免处理结果尺度不一、畸轻畸重。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工作机制,让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贯通协同、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加快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第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要求,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成果。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坚决整治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甩锅”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领导干部把精力放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
第六,落实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提升巡察监督质量。突出“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巡察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作用。组织开展县委第九轮和第十轮常规巡察,每轮巡察8—9个县直单位,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组织开展第三次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传导压力、堵塞漏洞,助力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
第七,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施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担当者撑腰,为清白者正名,为干事者减压。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持全程管控、防范为先,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拓展运用案件分析成果,通过参观市廉政教育展览馆、督促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拍摄专题片等措施,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
第八,加强自身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融合。完善干部思想建设、培养选拔、教育监督、激励关爱等工作机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改进作风,不断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深入研析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特点规律和岗位风险点,消除风险隐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斗争、砥砺前行,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新时代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