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自我革命
为加快实现新时代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通化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6日)
周晓郁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通化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以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回顾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刚才,县委书记戴存鹤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省纪委监委确定的“1133”工作思路和市纪委监委“333”工作举措,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突出政治建设,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强化政治引领。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理论中心组学习、宣讲交流等方式,着力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史中汲取坚守信念、砥砺初心、担当作为的力量,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中。
突出政治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立场,突出抓好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落实落地,深入开展供销、供热、粮食购销领域等专项整治,以监督推动政策落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编发疫情防控专报54期。聚焦责任落实、工作程序、纪律规定和监督问责,处置换届纪律换届风气问题线索8件,组织处理2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10批次、4489人次。对118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发放《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提醒》;组织召开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述责述廉评议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为发展清障助力。围绕物资保障、财政金融支持、减税降费、保障用工就业及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制度情况等方面,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牵头抓好相关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查处营商环境案件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二)汇聚监督合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全力抓好省纪委在我县开展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统一领导、分片指导,就近整合、联合协作,依纪依法、权责统一”原则,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划分4个工作协作区,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实现对基层问题“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2020年11月以来,依托协作区模式,发现问题99个、违纪违法线索27条;提请协作开展集中监督检查20次,发现问题线索12件。在全县152个村和8个社区建立监督工作联络站,入户走访14647户,开展监督796次,收集廉情信息社情民意1193条,发现疑似问题42个。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试点工作得到省市纪委监委充分肯定。
把监督挺在前面、严在日常。按照“五化”要求,制定监督手册、明确工作职责,各协作区主动相互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对于临时性工作任务和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以“派单”方式将工作任务派发给协作区,2021年开展“派单式”监督36次。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参与驻在部门廉政建设专题会36次,开展监督检查108次,发现问题136个,查办案件69件。
精准实施监督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近年来问责情况进行盘点梳理,对问责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策略进行细化,有效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更好地发挥激励、督促作用,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积极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知责促履责、以问责促负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从政环境。
(三)深化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摸底排查月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建立渠道畅通、便捷高效的信访举报机制,年内处置群众信访举报问题352件(次)。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转变办案理念,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适用工作。2021年,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35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2人次,占比73.6%;第二种形态74人次,占比20.8%;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比3.4%;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2.2%。精准把握容错免责的科学尺度,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履职目的、纠错态度等因素,对2名党员干部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
严把案件质量关。把保持办案力度和确保办案安全贯通起来,通过召开办案安全现场会、开展被谈话人突发急病应急演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式,坚决守住无办案安全事故、无违规办案问题发生的“双无”底线。坚持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核心目标,建立预审、会审、联审“三审”机制,从事实证据、程序及司法走向全面研判案件,准确提出处理意见。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把“以案促改”作为贯通“三不”的“枢纽工程”,充分释放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综合效果、叠加效应。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案件承办部门同步制定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形成“忏悔录”“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建议书”和“所在单位行业发展建议书”,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映射出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走深走实。2021年,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3份、监察建议书3份、监督建议书5份。
(四)坚持惩树并举,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严明纪律要求通知,依托协作区工作平台,组织力量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整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影响政令畅通、群众反响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编发违规举办“升学宴”典型案例通报1期2起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1期4起4人。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重点在教育系统开展“乱办班、乱补课”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整治,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套保”“过度医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此外,还针对学生用餐贵质量差、财务管理不规范、城镇低保等问题开展“小切口”监督,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营造良好风气。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打造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三位一体”的警示教育平台,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一书、一片、一课、一测”,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快大茂镇繁荣村建成我县首家村级廉政教育馆,打造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新阵地,现已接待20余批次、400余人参观学习。
(五)坚守政治定位,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提高站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巡察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统筹谋划巡察工作,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积极探索基层巡察监督新举措,切实推动各部门深化协作配合。
积极谋划,完成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2021年开展县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巡察9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24个,顺利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对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77个,问题线索1件;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个,问题线索6件。
压实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健全巡察反馈机制、通报机制、整改公开机制等,建立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组成整改督导组,完成对66个被巡察党组织的督导检查,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面的70个问题已督促再整改。
(六)强基固本提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淬炼政治品格。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融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共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2次。举办机关羽毛球赛,集中展现机关干部团结拼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优化人员配置。完成县、乡两级纪委换届,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完善干部思想建设、培养选拔、教育监督、激励关爱等工作机制,注重干部培养、教育,向县委推荐5名优秀中青年干部。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渠道,择优选择6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干部进行合理调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干部潜能充分释放。
增强履职本领。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举办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综合运用支部交流、机关讲堂等形式,丰富学习培训方式,提高学习培训质量。紧扣工作实践,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到相关纪检监察室进行为期3个月的学习锻炼,采用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方式,在实践中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
强化监督管理。结合实际探索实践,制定《通化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十个严禁”,划出履职红线。制定《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试行)》和《员额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人员监管。研究编制《工作手册》,推进履职更精准、工作更规范、衔接更顺畅。坚持“刀刃向内”,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很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发生在基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整合资源、融会贯通还不够顺畅,整合监督力量试点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上还需要进一步理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和抗疫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发扬“严新细实”作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实现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经历百年奋斗锤炼出的最鲜明品格,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独特标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把握党的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规律,将“坚持敢于斗争”“坚持自我革命”凝练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结合通化县实际,运用“五化”工作法,深化落实省纪委监委“1133”工作思路,具体要做到市纪委监委提出的“四个聚焦”:聚焦重心中心,汲取党的百年奋斗伟力,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协助县委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紧盯县委“十”“四”“五”发展思路,找准履职尽责切入点,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竭力为通化县经济社会发展排阻清障、保驾护航。聚焦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守实事求是生命线,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环节,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推动通化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职能职责,旗帜鲜明加强政治监督,突出基本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方式创新,强化同级监督;突出完善机制,强化基层监督,着力推进监督资源集约化,监督内容精准化,监督效能优质化,进一步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聚焦统领统筹,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运用系统思维凝聚合力,运用统筹方式谋划全局,守正创新理念机制方法,着力实现全局与局部相配套,近期与长远相协同,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统筹推进“三不”“三转”“三改”,不断增强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突出关键环节,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常态化
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新一高”“双碳”目标落实、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各级党组织履行安全稳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等问题,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十四五”规划、“十大行动、百项工程”等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和关键点,着力整治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标准不高、研究不深、精准不够、推进不力等问题,坚决纠正服务意识淡薄、问题久拖不决等行为,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关键少数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向“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发送全面从严治党提示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管理和监督下级党组织贯穿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加强同级监督有效途径和方法,协助党委落实提醒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早打招呼及时解决。加大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治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通过领办、交叉办、提级办等方式大力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掐脖二”问题,打通“中梗阻”。更加突出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持续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以有效监督实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保持政治定力,持续释放“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应
坚持高压反腐不动摇。坚决做到对十九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让通化县政治生态持续涵养优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让干部作风持续转变提升;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零容忍,让企业在亲清政商关系中安心发展;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辨别力,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问题查起,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风险背后的官商勾结和腐败行为,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防止影响政治、舆论和民生安全。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深挖彻查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背后的腐败,推动以贷谋私、监管失守、违规融资担保等金融乱象治理。深化供销、粮食购销、开发区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强化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经营、采购营销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加大惩治行贿力度,推进行贿人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构建联合惩戒工作格局。
坚持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坚决做到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制度机制。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和加强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制定《进一步落实监督促治、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按照“总—分—总”工作模式,同步抓好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杜绝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把办案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实事求是精准发现领域、系统、行业等方面问题,深挖体制障碍、机制梗阻等方面深层次问题,分类指导、靶向施策,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办案、监督、警示贯通,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分级分类制定警示教育工作实施办法,深入挖掘通化县历史资源、红色资源中的廉洁元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探索创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围”能力,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坚决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加大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研判力度,严格落实干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相关制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依规依纪依法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申诉权。坚持纪法情理融合,常态化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关心关爱工作,让干部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组织的温暖,促进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三)巩固拓展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
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充分认清“四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相互交织的内在本质,高度警惕、深刻把握“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规律和危害,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既防“旧病”复发,又治隐形变异,深挖“风”背后的“腐”,深入实施“红色雷霆”工程,严肃查处违规吃喝、公务接待中“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靶向整治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探索开展驻点监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在全县形成强大震慑,决不让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决不让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决不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阻碍发展。
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强化信访举报问题分析研判,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交办督办力度,建立群众点题、及时纠治、推动整改工作机制,健全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定期沟通对接机制,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类施治,加强对惠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医疗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紧盯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惠企政策兑现等环节突出问题,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坚决纠治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违反政策乱承诺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压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勾结中介机构侵害企业利益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和反腐败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做到风腐同查、风腐同析,在查办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并严肃查处作风问题,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平台、数据资源,加强分析研判,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推动标本兼治。
(四)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优势
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职责。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聚焦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探索基层监督治理新途径。完善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深入开展好“巡察质效提升年”活动,完善工作责任体系,优化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推进贯通融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积极探索创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方法路径,落实好“1 X”工作机制,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巡察监督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作用。承接好省、市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
做实巡察整改,用足用好巡察成果。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日常整改主责作用,深化系统治理,推动提升整改成效。开展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县级领导分管领域责任机制,把解决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规范权利运行,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监督贯通融合。持续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深化运用“1 N”“1 X”工作机制和“4 2 Z”联动模式,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意见要求,理顺工作关系和程序,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把2022年作为“基层监督工作质效提升年”,不断提升基层监督工作质效。研究制定《全县村(社区)监督工作联络站日常工作规则》,探索实施监督工作联络站站长加分考核机制;组建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联络站收集社情民意,配合联络站开展监督工作;构建“街道纪工委—社区党委—监督联络站—网格监督员—楼长单元长”的五级监督体系,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最小单元。提升协作区常态化监督成效,探索实施监督工作流程化管理,量化监督数据指标,实行模板式监督,实现协作区机制常态化运转。建设基层监督信息化平台,构建“县—乡(镇)—村、县—派驻组—部门”监督网络,建立跨部门、跨领域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严格执行派驻(派出)机构考核办法,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全面夯实职能责任,合理设定编制职数,配强配齐派驻监督力量。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提高监督质效。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规定,完善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探索建立派驻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模式,推动派驻监督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
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着眼规范审理申诉复查案件程序和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建立议事规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注重发挥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议事决策方面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大数据查询分析研判系统,稳步推进电子公文传输、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省监委统一安排,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加强政治建设。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抓规范、提素质、激活力”为目的,通过开展各类评先评优、文体活动、主题党日等,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思想引领、凝聚队伍、推动实践作用,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机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武装,夯实业务基础,扎实开展“抓提升、强本领”学习研讨活动。
提升业务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照职能完善《工作手册》,推动职责落细落实。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做到学以致用,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力度,提升队伍的精气神,推动形成“一池活水”。
锻造过硬作风。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方式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营造说真话、办实事、重感情的工作氛围。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细化落实岗位风险防范措施,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和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首课首谈”制度,严格遵守“六条禁令”,从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推动形成“一池清水”。强化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力度,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奋力开拓进取,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实现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