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投集团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
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7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通化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国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国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国投集团党委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对照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改工作高效推进。2024年12月17日,按照工作要求,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深入研究,分类施策。收到反馈意见后,于7月30日立即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党委书记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部署。会后,党委副书记牵头组织召开整改方案专题起草协调会,将反馈问题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室、单位,经过反复研究、推敲,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并多次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方面13项26个具体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整改落实方案》,8月20日将修改后的《整改落实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审核后立即印发至各部室及基层单位。与此同时,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个专项也同步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三是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强调部署,亲自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要求问题整改见底见效。集团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每项问题都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各部室负责人作为问题整改直接责任人,全面进行问题整改。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1.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1)没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将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纳入到党委议事规则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对之前未开展的学习逐步进行补学。
2.党委发挥核心职能作用不到位问题。
(2)选举程序履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二是2024年12月20日对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按照正规程序进行了补选。
(3)监事会没有履行监事职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二是2024年12月10日,组织召开了2024年监事会会议,对本次巡察整改相关情况进行了落实。
(4)核心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本次巡察整改意见。2024年12月,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制订了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上报至县财政局;二是组织员工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保证员工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增强各部门履职能力;三是组织起草了国投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初稿;四是要求发展规划部对工程项目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监督、检查及宏观业务指导;五是风控法务部组织编写了《风险管理报告》及《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案》;六是组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员工对内部流程和相关业务进行学习,以提高对相关经营风险的预判。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5)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等。
整改情况: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10次党委会,专门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责任分工。
(6)党委会未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讨了意识形态工作,并通过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办法》及《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没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7)党政主要领导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整改情况:按照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调整了“一把手”分工。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11次党委会,研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并下发了通县国投【2024】16号《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按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进行了具体落实,党委“一把手”已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和工程建设工作。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10次党委会,专门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责任和要求;二是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起草并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及《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情况表》,要求党委班子和“一把手”带头学习,结合企业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
2.党委对下属企业监管缺失。
(9)子公司北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关项目资金的拨付等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子公司北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巡察情况已进行了整改,并已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报;二是加强对子公司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强化物资采购要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差距。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经完善、修改及更新了企业相关规章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11)纪检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根据2024年6月19日中共通化县委员会下发《关于县管国有企业及领导人员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投集团设纪委书记1名,待县委给国投集团配备纪委书记后,明确职责分工,专门负责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国投集团的纪检监督工作,提升国投集团的纪检监督工作水平。目前,纪检监督工作由集团党委纪检委员分管,具体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一名副主任负责。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2)使用大额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流程,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财务票据,坚绝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二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参加了吉林省财政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024年,还组织与北京正保远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全能型财务团队人才培训计划签订了服务协议,期限至2025年4月,以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13)财务票据缺少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今后工程项目支付款项要有会议记录;二是今后外出考察发生的差旅费报销必须附相应文件或邀请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财务票据。
(14)发放福利没有职工签领单。
整改情况:自本次巡察整改后发放的职工福利均有职工签领单;此外,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财务票据。
(15)询比价小组没有履行职能。
整改情况:已明确询比价小组要严格履职尽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已逐步开展按照性价比最优的原则货比三家。
5.党委工作作风不扎实。
(16)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进一步夯实党委工作作风,大力提高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通过开展业务学习,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17)支委会会议记录不实。
整改情况:进一步夯实工作作风。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建立健全收发文规章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职责,杜绝文件、报告、会议记录等材料未进行审核上报归档,避免造成工作上的失误。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的问题
1.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8)“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修改并完善了国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办发〔2010〕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范围确定会议议题并纳入相应党委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内容,在集体决策前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19)重大事项决策存在“定调子”现象。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调整并修改相关管理制度,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重要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2.党组织建设薄弱。
(20)“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打折扣,严格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已纳入管理评价考核内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
(21)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二是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
(22)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提出评定意见。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评定。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超职数设置机构、配备人员。
(23)多设置了一部一室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4年6月19日,中共通化县委员会下发《关于县管国有企业及领导人员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经2024年8月22日第10次党委会及2024年8月29日第11次党委会调整了2名项目专员和1名顾问;二是对于多出的一部一室,已于2024年8月29日第11次党委会并下发“关于集团公司部门调整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调整。
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24)中层干部任职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订了《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按本次巡察整改意见组织全面落实。
5.激励机制不健全。
(25)干部考核结果没有与绩效奖金挂钩,
整改情况: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的进行考核评估。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问题
(26)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拖欠工资问题已于2024年8月23日前解决。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要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持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要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 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继续推进和深化整改,又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通化县全面振兴发展的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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