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四工作组对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25年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四工作组向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联络小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截至2025年11月30 日,巡察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制定的49项整改措施全部得到落实,用巡察整改成果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用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立案预审机制,成立审查小组,细化预审标准,明确不同案件立案门槛。规范预审流程,强化质量与数量的平衡考核,加强办案人员业务培训,以预审机制筑牢类案筛选基础,推动了案件审理规范与质效提升。②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和水资源领域类案监督,制定明确的类案筛选标准,由审查小组按照案件收集、初步筛选、要素比对、监督跟进四步流程进行案件梳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针对履行公益监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案件管理部门、刑事检察部门受理涉林案件后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对线索进行审查评估,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发出检察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移送部门反馈线索处理情况。②与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建立涉林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拓宽涉林公益诉讼线索来源。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部署的传导力和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3)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停留在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员,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库,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排查社会治安隐患,坚持边查边改,落实安防举措。“一人一档”落实化解稳控责任,适时开展风险研判预警,跟踪包保。深化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机制,办理刑事和解不起诉案件5件8人。
进度判定:已完成。
(4)针对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与县法院等8家单位签订《通化县涉未成年人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及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②建立《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实施办法(试行)》,召开联席会议1次,确保各成员单位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第一时间报告。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②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并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今后述职报告中。
进度判定:已完成。
(6)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缺乏深度和广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开展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内容,每次学习均结合实际进行研讨交流。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落实党管保密工作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
(7)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联系相关离职人员确认其使用过的涉密载体,由保密办和技术人员联合对其进行检查、清退,与离职人员重新签订清退手续;②开展全员保密警示教育,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保密谈话提醒,并在季度保密工作会上通报整改情况,切实提升党管保密工作的执行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8)针对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办法》《涉密载体回收销毁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开展专项清查整改,实行“一文件一登记”,每份文件的传阅过程均需签字确认,确保全程留痕。②建立包括监销人、经办人、审批人“三签字”的销毁审批单和销毁台账,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细落实,推动保密工作更加规范化。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1.关于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牢固的问题。
(9)针对听证工作落实不力,听证人员人才库运用不充分,检察听证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协作配合办法》,细化听证员选任匹配机制,针对具体案件做到提前匹配“对口”听证员,确保听证员能够发挥专业特长,切实解决争议核心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期待不积极主动的问题。
(10)针对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工作不深不实,未能以高质效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县委政法委组成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组,前往被建议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听取相关负责人整改工作汇报,详细查阅制度落实工作台账,并在护林员的带领下重新走访调查涉案区域林木植被恢复情况,问询监管落实进度,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7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从严治党措施。②院党组研究制定《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部署并推动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针对接受党内监督不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院“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2025年5月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院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次,本院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13)针对民主生活会存在应付交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发言能够围绕巡察反馈的核心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相互批评环节大家直截了当、开诚布公,达到了“排毒治病、锤炼党性”的预期效果。②会前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审核把关,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查摆出来的不足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进度判定:已完成。
(14)针对专职党建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对全院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考量,并通过中层干部任职程序完成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配备。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统筹推进队伍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15)针对中层职位空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各部室的工作重点,以及干警的德才表现、综合素质等因素,通过中层干部任职程序调整使用了5名中层干部。
进度判定:已完成。
(16)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归档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8月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按规定对干部调整后的材料及时归档,建立文书档案,按要求考核组成员对考核材料签字。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7)针对工会会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7月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工会管理制度文件,确保工会费用管理规范运行;②已对2019-2020年工会会费个人应缴部分进行补缴,按要求逐月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并做好会费收取明细登记工作,确保会费每年足额及时收缴;③法定节日为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做好慰问品发放记录登记,做到规范管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1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调取采购凭证,完成打印机补记入账及折旧追溯。修订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验收、单据传递及财务入账的时限与责任,确保资产及时、准确登记。每季度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等专题制度培训与案例复盘,巩固规范要求与操作技能。
进度判定:已完成。
(19)针对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成立工会委员会,配备财务委员负责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防止发生类似问题;②已联系商家对超出的金额进行退回;③已联系商家对白条列支补开了发票。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
1.关于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20)针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手段有限,刑事执行持续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财产刑执行不完全的情况,已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列明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法律适用,督促强化执行监督手段,提升执行持续监督效果,县法院已恢复执行。②强化纠正违法通知回复整改情况检查工作,定期跟踪了解执行情况,全面提升了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发现案件线索渠道不广的问题。
(21)针对检察监督线索排查主要依赖人工筛查方式,案件线索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探索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线索智能发现、精准研判和高效处置,提升监督精准度与实效性。已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案6件。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民法宣传手册、利用本院公众号普及民法相关知识,提升公众对民事检察职能的认知。③发出民间借贷类案检察建议,该作法在全市推广。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支持起诉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22)针对检察院对支持起诉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适用范围审核不严谨等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支持起诉范围的学习,准确把握支持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整理最高检发布的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明确支持起诉的法定情形与禁止性规定,切实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弱势群体的制度效能。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关于落实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23)针对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工作举措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2023年至2025年度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及时掌握社矫人员情况,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智能化、精准化。②针对社矫人员的定位问题,已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增加经纬相机软件的应用,优化定位核查,确保实时监管。③通过随机抽查,确保监督实效。发现3名脱管社区矫正人员,已向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进度判定:已完成。
5.关于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措施有欠缺的问题。
(24)针对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不严格,监管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面整改附条件不起诉跟踪考察工作,对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面谈帮教2人次、电话回访5人次,全方位了解日常表现,预防再犯罪;②制定《通化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实施方案》、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考察台账及请假审批表,成立考察小组,丰富考察形式,加强对考察对象的请销假监管。
进度判定:已完成。
6.关于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25)针对制发检察建议书敷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案件跟踪台账,记录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和磋商情况、进度等信息。2025年共磋商案件13件,收到回复13件。②检察官定期开展回访,对磋商案件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成效,回访中重点监督相关问题是否彻底解决,13件案件均已整改到位。
进度判定:已完成。
(26) 针对案卷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文书撰写专题培训1次,开展岗位练兵及案件信息填录与法律文书制作专题培训各1次,开展案件评查78件。承办人对照案件事实、法律依据逐句核对,确保问题定性准确、建议措施可行;部门负责人审核文书逻辑结构、语言规范性,重点审查建议内容与整改目标的匹配度;分管领导从监督效果、社会影响层面把关,对敷衍应对、语言表达不规范、送达日期超期的文书退回重写。已整改文书2件。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
(27)针对问题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组织干警开展案件信息填录、文书制作专题培训4次。案件审结后由承办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复核,重点检查案卡完整性和文书规范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退回补充完善,对频繁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培训教育10余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8)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工会委员认真学习《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确保积极履职;②工会财务人员对各项会费列支严格把关,会费大额支出均通过工会委员会开会研究后进行;③对2022年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多发放的数额已联系相关人员退回。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下一步,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坚决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法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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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