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化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
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政法委、检察院、司法局)第四工作组对通化县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司法局)开展了巡察,2025年6月9日,市委提级巡察第四工作组向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自市委提级巡察第四工作组反馈意见以来,司法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联络小组,制定《中共通化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召开3次推进会议,调度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落地见效。
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对整改任务进行督导,定期与责任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推动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细、责任部门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截至2026年1月13日,制定的39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39项;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通过整改,制定完善了制度15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十四五”平安通化县建设工作存在差距。
(1)存在推动“十四五”牵头重点项目建设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协调国投集团,在通化北为城乡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挂牌成立了覆盖乡村的通化县“彩虹基地”,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指导安帮对象填报入职信息,帮助有就业需求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实现就业。
进度判定:已完成
2.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问题。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通化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严紧压实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进行研讨交流。
进度判定:已完成
(3)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通化县司法局政务新媒体三审制度》,明确三审责任和流程,进一步规范通化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二是完善《通化县司法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按要求凡是通过“通化县普法”公众号发布信息,必须逐级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2025年共发布信息80条,全部经过三审三校。
进度判定:已完成
3.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4)存在保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通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等标准,确保社区矫正各个环节均有迹可循;制定了《通化县司法局保密工作范围》,针对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保密范围,确保保密管理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各乡镇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矫正中心及相关科室开展保密工作检查1次。同各科室、各司法所负责人签订《保密承诺书》24份。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保密专题培训2次,发放保密宣传资料50余份,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购置保密柜22个配备到各司法所及重要科室,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保密柜日常关闭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确保人离开时保密柜处于立锁状态。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问题
(5)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主要是存在服务窗口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违反工作纪律禁而未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下发《通化县司法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通化县司法局服务窗口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规范干警工作纪律。明确每季度开展2次随机抽查,覆盖窗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流程规范等全维度;二是制定《通化县司法局服务窗口问题惩戒办法》,对检查发现的敷衍群众、推诿扯皮等问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等处理,切实强化窗口服务质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1.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足。
(6)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通化县司法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通化县司法局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通化县司法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制度》,切实筑牢管党治警制度根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二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
进度判定:已完成
2.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到位。
(7)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派驻纪检组列席监督,2025年5月27日、7月23日、9月12日、10月23日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均邀请通化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监察组列席参会。二是对于常规工作外的重点专项工作、重大项目、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等重要事项,每月末整合局机关各科室工作内容,符合要求的将上报纪检组报备。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工作作风不扎实。
(8)督导调研走过场、深入基层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各科室开展调研前上报调研课题,确定调研方向,避免重复调研。采取“四不两直”开展调研4次,完成调研报告4篇;二是对司法所及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次,未发现安全生产方面问题。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党组织建设不扎实。主要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内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9)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讲党课。2025年5月以来已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党员讲党课3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落实党内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切实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落实党内规定,目前开展党支部大会5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21次。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1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5.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主要是存在司法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基层司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11)股级干部长期空缺。
整改情况:召开2次股级干部配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了符合条件的6名股级干部人选,通过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目前已完成2个重点科室和4个重点司法所的股级干部配备。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基层干部配备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人员配置方面,我局乡镇司法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5个,目前实配15人;二是现有的1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不存在公益岗人员担任负责人情况;三是AB岗设置方面,确定果松司法所与石湖司法所为AB岗协作单位,由果松司法所所长兼任石湖司法所负责人;确定英额布司法所与四棚司法所为AB岗协作单位,由英额布司法所所长兼任四棚司法所负责人,确保石湖司法所和四棚司法所2个基层司法所均有正式干警担任负责人。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了《通化县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管理办法》,明确材料格式、内容、规范等。目前现有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已做到“一人一档”,材料齐全。
进度判定:已完成
6.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主要是执行财务相关制度不严格,管理不规范。
(14)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通化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经费审批、票据审核、资产处置等流程,严把财务审核关口。组织现有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每半年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二是对已发现的2020—2023年3笔重复错误核销差旅费,已经全部追回;对2019年来,18笔支出不同程度存在未附合同、未附明细、签字不全等不规范问题已全部补全相关材料并归档,对2022—2023年5笔差旅费支出已附上出差审批单。
进度判定:已完成
(15)无形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入账。组织人员对司法局现有无形资产进行清查。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已经将未入无形资产账的无形资产补录入无形资产账;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对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2次,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问题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主要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漏洞,人员管理混乱。
(16)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矫正人员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四棚、兴林等五个司法所存在的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对全县17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对现有档案进行抽检评查,形成问题台账,规范档案管理。同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工作档案问题整改责任书》17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对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37个,完成整改37个。
进度判定:已完成
(17)在矫人员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各司法所定期查看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签到打卡、微信视频、电子围栏等, 实时掌握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对矫正对象进行精准有效监管;严格审批、报备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对因就医、就学、参与诉讼、处理家庭或工作重要事物的,需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并做好留档备案。二是召开3次干部职工大会,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会1次,强化干警业务能力。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馆1次,切实提高干警自律意识。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对法律援助中心监管有缺失。主要是对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监管不到位,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
(18)归档案卷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案卷初审及审批工作,由初审工作人员出具审查意见,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二是建立了《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自评自查制度》,确保承办案件可追溯、可监督,强化法律援助案卷归档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案卷初审及审批工作,对归档案件开展评查1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19)对社会律师结案归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了《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归档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发展,监督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督促社会律师及时结案归档200余件。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对司法鉴定所管理不到位。
(20)对鉴定机构运行情况掌握不全、存在脱离管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司法鉴定所将已有鉴定意见书档案227卷整理完毕,扫描后于6月6日移交县档案馆保存,实现了档案管理数字化;二是与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核对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档案明细,帮助查找档案3卷,现已补充扫描完毕,移交县档案馆保存;三是召开1次司法鉴定所资格审查专题会议,经研究,我县暂无符合条件(执业地点、执业人资格、执业人数等)的司法鉴定所,待有符合执业条件的鉴定机构时再申请成立新的司法鉴定所。目前,针对县域内群众的司法鉴定需求,由县司法局指引到通化市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业务的需求。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对公证处监督指导不严不实。
(21)对县公证处疏于管理,公证卷宗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节点性签字缺失的,进行重新确认,对卷宗中记录人、公证人未签字的,重新进行自查并全部完成补签;二是制定《公证处档案管理标准》统一公证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全流程操作,避免档案管理混乱。设立专人专岗,对公证卷宗内双人审批、盖章、签名、发票等内容进行核查,做到卷宗管理规范化。
进度判定:已完成
5.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22)对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不细致,监督指导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通化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明确评查内容、细化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25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5个,完成整改15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
(23)对整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充分,没做到真改、实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提级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撰写个人剖析材料4篇;二是结合本轮巡察,再次对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聚焦问题整改,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狠抓问题清零见底。着力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各股室具体办”的责任体系,夯实巡察整改成果,以责任落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固化成果。对已制定或完善的制度规范运行,对整改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检查等,着力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质效
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链条,有效发挥内部检查、纪检监督等作用,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严格问责问效,对整改工作中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科室和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52170920;邮政信箱: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同德路1233号通化县司法局政治处;邮编134100;电子邮箱:thxsfj@163.com。
中共通化县司法局党组
2026年1月13日